本报讯 (记者 栾吟之通讯员曹小航)昨天,市二中院对上海市环保局原副局长严舜钧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63岁的严舜钧利用分管环境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环境辐射管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86.4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及4000欧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财产1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专家型”官员退休后遭举报
去年11月底,市检察二分院接到针对严舜钧的举报信,信件内容虽然简单,却将权钱交易的内容反映得一清二楚。信上说,严舜钧利用职权,帮助某跨国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的环评资质由乙级升为甲级,并指定这家公司和华东某研究中心承接重要的环评项目,从中分别收取几十万元贿赂。
严舜钧2007年就已退休。他生于上海,1970年从上海医学院毕业,到甘肃插队,1979年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1987年调回上海工作,曾在环保领域多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等荣誉。
检察官在外围调查中发现,严舜钧与举报信中提到的公司总裁王春等人接触频繁,且有银行大额资金往来,严家还有三套房产、上百万元存款,其中两套是价值不菲的别墅。
测谎仪突破行贿人
今年3月,调查过程中传来一条重要消息,原国家环保总局环评中心主任吴波因受贿被捕,由人民检察院指定河北衡水某检察院管辖,此人与严舜钧私交甚厚,与王春也打过交道。3月18日,检察官立即赶往当地,使吴波交代了陆续收受王春数次贿赂的事实,以及与上海环保系统的业务往来情况。
3月25日,检察官抓获了正在北京开会的王春。当时严舜钧的母亲和女儿都在美国,为防止他听到风声出逃,检察院立即宣布对王春以涉嫌行贿罪立案,将他刑事拘留。审讯中,王春避重就轻,只交代在出国考察期间送给严舜钧几千欧元,检察官于是安排测谎。经过三小时测谎,结论显示:王春所述与严舜钧交往的过程不实,有明显说谎的体征反映。此后王春才交代,他还送给严舜钧在美国读书的女儿2万美元。
立案到结案仅用28天
4月2日,上海市纪委对严舜钧采取“双规”措施,调查人员从上海九亭的别墅把他带走。
经查,2003年至2004年下半年,严舜钧擅自同意市环保局机关服务中心设立加快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速度的“绿色通道”,收受中心主任吴某给予的5万元;2003年至2007年,严舜钧帮助某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谋利后,收取王春2万美元、3000元欧元;2005年1月至2008年3月,严舜钧帮助属下的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谋利后,多次接受该站长10万多元;2004年至2008年,严舜钧帮助上海同济某公司承接部分项目后,多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匡某给予的好处费20万元。
据悉,这起腐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28天。